新订正2与新差错2——五上、六上
三、横之过犹不及——新订正2(五上)
说明
新订正,指本学期才订正的。笔者于2021学年对下述差错提出质疑。
差错版
2021学年五年级上册《书写提示》,64页:
“家祭无忘告乃翁”的“乃”字
浅析
“乃”字第一画“横折折折钩”(“横撇弯钩”)的起笔“横”写错了——写得过斜了。
本来楷体的横是有点斜,不是水平,即左有点低而右有点高,不细看还看不出来,但只是有点而非如此明显如此过分,应较平稳。
试用范字(电脑,楷体)与教材之字作个比较:
范字 教材之字
再说,《示儿》这首诗几乎字字有“横”,但都是有点斜而非如“乃”般十分斜的。
“乃”字,因为写得过斜而碍眼,难看,因为写得过斜而带了个坏头。
订正版
2022学年同册同页:
“乃”字第一画的起笔“横”写得平多了。
四、标点位置小议——新差错2(六上)
说明
新差错,指本学期才发现而非之前没有的疑似差错——或许并非差错。
教材
2022学年六年级上册《书写提示》(标点位置),34页:
浅析
标点的位置似错了。
图中竖排文字,其标点应在文字之下偏右,现不当居中。
2011年版国标《标点符号用法》指出:
5.2 竖排文稿标点符号的位置和书写形式
5.2.1 句号、问号、叹号、逗号、顿号、分号和冒号均置于相应文字之下偏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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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例,如《经传释词》,13页:
范例中书名号、间隔号、引号居中。
竖排之偏右不居中,犹如横排之居左下不居中(如句号、逗号、顿号、分号、冒号)或居左不居中(如问号、叹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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